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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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4篇

第1篇: 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府发〔 〕15号

。。。。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屯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有关部门: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党政班子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镇人大、镇纪委。

县安委办、县政府办。

民政府党政办 4月24日印发

共印35份

石屯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7日国家、省及4月18日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望府办发[ ]72号)精神,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项目和单位。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关闭取缔、整顿治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和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防范较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严格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桥梁、建筑、车辆以及设备、设施、场所等,要坚决停用。

(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强化各村委、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经过狠抓制度落实,切实纠正一些地方、部门、企业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责任不到位的现象,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着力改进重点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状况,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二、整治范围、重点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水利防汛、地质隐患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一)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打击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 “一面坡”开采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

2、危险化学品

(1)超许可范围、时间生产经营的;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运输行为的;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项目设立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
未经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擅自试生产运行的;
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

3、烟花爆竹

(1)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

(2)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

(3)超许可范围经营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道路交通

(1)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酒后、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 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5、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设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监理单位无安全监理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进行工程监理,监理人员无相应资质进行工程监理的;

(5)劳务公司无相应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工程和劳务分包的。

(6)群众自行组织力量修建、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民房建设场地。

6、消防安全

⑴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⑵生产、储存、经营其它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⑶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它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⑷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各村群众集居的自然寨存在诸多因素引发各种安全隐患的。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无法定许可资格或资质非法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8、特种设备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执证上岗、存在“三违”现象的。

9、水利防汛

集镇或各村辖区不具备防汛条件、存在严重山洪灾害安全隐患的。

10、地质灾害隐患

各村已有地质隐患点或经巡查新发现的地质隐患点。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第一副组长: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工作组:

(1)镇政府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工作小组成员:任组长,成员由派出所一名干警组成。负责集镇及重点安全生产领域(行业)的打非治违行动。

(2)村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各村驻村干部任组长,成员由各村常务干部组成。负责本村辖区内所有安全生产领域(行业)的打非治违行动。

四、职责分工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三违”、“三超”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及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治理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加强对非法自制和贩卖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切实加大打击力度。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及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情况,房屋建筑和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防坍塌、防坠落、防机械事故措施是否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及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及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职业卫生方面:职业危害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企业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情况;
企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及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发放使用情况;
其它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卫生院、安监站。

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治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
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公路管理所及镇政府安全生产协管员、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水利方面: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情况;
河道违法采砂整治及安全管理情况;
涵闸等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责任单位:水利站及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农业机械:农用机械登记、年检情况,农用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
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责任单位:镇农技服务中心、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
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运用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及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及民爆物品: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藏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特别要突出加强对私自储藏、使用、运输黑火药、氯酸钾、雷管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杜绝因私自运输、使用、储藏民爆物品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及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打击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国土所及各村驻村干部和村委。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30日前)

各村、各有关负有重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和违法建设的底子,及时汇总调查摸底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县安委会反馈(附表)。

(二)全面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村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全面分析有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认真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要将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每个工序、每个班组及每个岗位。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专班,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实施重点排查。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制,每一份排查结果上要有排查人员、班组长(村组长)的签字认可。发现排查结果不真实,流于形式的,将依据“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对因排查不负责、走过场导致发生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和工作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由运动式、突击型向常态化、规范化转变。

(三)集中打击和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场所、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专项行动要注重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对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要经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
对重大隐患,能立即组织整改的,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和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

在各村、各部门打击整治的基础上,镇政府将派出督导组,对各村、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应对被检查对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客观真实地反馈存在的问题。镇政府要及时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成果巩固阶段(9月1日至3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村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督促企业认真抓好整改,建立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

六、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 “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专项行动的各个责任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强化打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整体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工作合力。要注重源头治理,加强与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要创新手段措施,合理利用各部门现有信息平台,积极推进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共享。

(三)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各村、各部门和各单位在突出推进专项行动的同时,要注重统筹协调,兼顾配合,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创立、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提前安排部署“五一”、端午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四)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也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有关法律责任;
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经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村、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对组织不及时、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部门,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该约谈的要约谈,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六)切实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村、有关部门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至镇安监站:一是4月30日前报送本村、本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二是5月31日前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三是7月31日前报送阶段性小结;
四是8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所报材料均需书面和电子版,书面材料必须有本村、本部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的审批签字。


第2篇: 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

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加强工作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各乡,县直相关部门,加大“六个一律”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和隐患,严格“六个一律”环境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各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生态底线,构建良好生态环境。二、工作时间
XX年5月13日至11月30日。三、工作重点
各乡县直相关部门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全面分析研判环境质量状况,深入排查整治环境风险和隐患,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从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环保设施运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污染物排放、排污费申报缴纳、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处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环境执法检查。
重点流域。北盘江、红水河等重点流域,重要湖泊、水库、河流周边等特殊敏感区。

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人口集中居住区以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污染源。重点行业。医药卫生、砂石开采、黄金矿山等行业。
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工艺、产能等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及小作坊。四、工作措施
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1、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未经环评审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查处。对环境污染严重,特别是涉及重金属、剧毒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重大的违法违规新建项目一律停建、停产,并从重处罚。
2、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私设暗管、排污口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利用渗井、深坑、裂隙、溶洞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并依法从重处罚;
对逾期完不成整改或治理目标任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或予以关停取缔。

3、加大排污费征收追缴力度。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欠缴漏缴排污费的,一律依法足额追缴;
对不按要求申报、缴纳排污费或者拒报、拒缴排污费以及在排污费申报缴纳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除依法责令改正、足额追缴外,要依法从重处罚;
对逾期仍拒不改正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强衔接配合,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以及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放、倾倒危险物质以及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
对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排除阻挠,坚决依法处理,对因环境执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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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编制:
复核:
审批:

编制单位: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6-5



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城区建设局开展2015年房屋市政工程落实
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部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情况、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排查,严厉打击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的现象,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目标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五整治五落实”实施,有效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主要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评审手续是否完善、以及方案是否有效落实现象。(二)自查工作重点
1.各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前是否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论证;



3.施工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是否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项目部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阳
副组长:王业瑞、刘金勇
组员:梁国全、王宏伟、陈律、蒋江林、梁焕杰、游松汉、马穗勇、陈瑞朋、黄炳健、黄志龙。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5月至7月)。主要对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实际,各施工队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治所负责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的现象,确保施工活动都有施工方案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重点排查及实施制度建立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5年8月至11月)。依据本方案专项行动范围和重点,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项目部将围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人落实等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督查的内容主要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场检查、


指导,施工作业队是否严格按照方案予以落实等。对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将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安全技术管理不到位、情节严重的各施工作业队,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12月)。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口街市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部
2015-6-5

第4篇: 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方案

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实施方案
强化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整顿。为做好微信泄密专项整顿工作,该局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由局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专职开展保密工作,自上而下提高政治站位,把保密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进行严密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保密意识,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执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和措施,对保密信息流转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制定微信泄密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各部门对照保密工作要点,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纠,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对保密政策的学习和执行力,加大了对微信泄密专项整顿的力度。强化风险排查,筑牢安全防线。按照专项整顿方案,对照检查,重点加强对涉密文件和微信群的排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密文件进行严格管理,设置保险柜,专职人员进行保管,对废弃的工作文件,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对闲置的微信工作群进行解散处理,严禁网络传播涉密信息和工作秘密,强化对微信工作群的管理,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
强化保密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将承接到的保密工作明确到部门,细化到个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做好信息保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对失泄密行为,一经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从严处理,筑牢保密工作纪律防线。
强化保密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该局通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和警示教育学习会,集中学习保密知识,做好保密提醒,同时,对微信专项整顿行动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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